中新網1月4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日刊發文章指出,重慶城口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於少東,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後,心存僥幸,仍借大操大辦兒子婚禮藉機斂財200多萬。現場多輛豪車組成迎親車隊,五星級酒店宴會廳座無虛席,其中婚禮現場拍結婚攝的視頻成案件重要證據。
  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剖析:重慶城口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借大辦婚禮斂財》的文章剖析了重慶市城口縣人大常委會找房子原主任於少東大操大辦兒子婚禮藉機斂財案。
  文章全文摘編租辦公室如下:
  這是一場“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婚禮。視頻資料中,多輛豪車組成迎親車隊,五星級酒店偌大的宴會廳裡人化療副作用流熙攘、座無虛席,動用大型搖臂拍攝設備和多台攝像機拍攝……這些讓見過不少世面的酒店服務員都感嘆,“從沒見過這麼大的排場”。
  但這也是一場明顯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大操大辦並藉機斂財的婚禮。婚禮現場攝像鏡頭拍攝了簽到台的景象:主辦方準備了空紅包,送禮者領取空紅包裝入禮金,在紅包上寫上名字,交給接待人員。事後查明,於少東為其子於某某操辦的婚禮設午宴101桌,收受禮金200多萬元。其中,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90多萬元情趣用品,不少人因為找不到空座位送禮後匆匆離開。於少東在接受調查時說:“黨政幹部和企業老闆主要是看我的面子來的,如果我不是城口縣人大常委會主任,他們肯定不會來。”
  從兒子於某某領取結婚證提出辦婚禮到婚禮最終舉辦,歷時1年;從婚禮後第二天就聽說有人要舉報,到於少東被組織採取案件檢查措施,歷時近9個月。這將近1年9個月的時間里,於少東面臨多次選擇,但每一次,他都放棄了看起來很難其實最簡單的遵紀守法的選擇,而心懷僥幸地選擇了看似順應風俗、實則違紀違法的道路。
  從不主張辦到同意辦
  於少東的兒子於某某同妻子在2012年1月初登記結婚後,提出舉辦婚禮。起初,於少東不主張兒子辦婚禮,而是想讓兩個年輕人旅行結婚。這一想法遭到了妻子李某某、兒子以及兒媳娘家人的強烈反對。
  於少東一開始不主張兒子辦婚禮,是有考慮的,一是身為城口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副廳級),對黨紀條規有所瞭解,知道大操大辦兒子婚禮,會造成負面影響;二是幾年前城口縣一名副縣長因大操大辦其母親喪禮被調查處理,因為這一前車之鑒,於少東在父親去世後就沒有辦喪禮,頭腦中還有廉潔自律這根弦。
  但於少東這次沒有堅持住。妻子李某某堅決要辦獨子的婚禮;兒子在多個場合尤其是酒後吐露心聲:“要不辦婚禮,我會後悔一輩子!”家住重慶市區的親家母也一再表示:“我就一個女兒,不能悄沒聲兒地嫁到你們於家,我們這方的親戚朋友還要參加婚禮呢!”於少東的兄弟姐妹也出面說話:“父親的喪禮不辦也就算了,我們侄兒的婚禮要再不辦,莫怪我們不認你這個兄弟!”一些朋友也勸說:“你這是何必呢,孩子結婚是大喜事,那誰誰誰不都辦了嘛!”
  於少東在接受調查時說:“我本來就不堅決的態度就轉變了,同意兒子辦婚禮。再說,這些年我也沒少參加別人家的紅白喜事,送出去不少禮金,也想藉此收回來一些。”
  從希望小規模辦到大操大辦
  為兒子辦婚禮,乃人之常情。黨員幹部只要按照相關規定,不鋪張浪費,不邀請管理服務對象參加或收受其禮金,也無可非議。但於少東最終大操大辦了兒子的婚禮。
  同意兒子辦婚禮後,於少東希望儘量控制規模,提出不在城口辦在市區辦,城口地方小、擔心影響不好,不要發請帖,只口頭通知,而且不要通知城口的人(親戚朋友除外);但他又在背後親自策劃籌備婚禮,並默許在五星級酒店預訂90多席、午宴2499元/席、晚宴800元/席這樣的婚宴規模和標準。
  2012年11月,於少東與家人商量確定了舉辦婚禮的籌備人員,並召集相關人員到城口縣某農家樂聚會,將籌備婚禮的各項事務安排到每個人,這些人員有於少東的親戚、同學(民營企業主)、縣級部門單位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於少東還電話通知了在其他區縣任職的朋友。
  婚禮最初定在2012年12月31日舉辦,得知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是放1月1、2、3日,就把日期改到2013年1月2日,以方便來賓,主要是城口縣到市區還沒全通高速公路,單趟就得花六七個小時。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出台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各地掀起學習宣傳貫徹八項規定精神的熱潮。但這並沒有改變於少東為其子大操大辦婚禮的“既定安排”。於少東被調查時對辦案人員說:“我知道八項規定,但沒有引起思想上的重視,以為這次也只是強調一下而已。”
  明知這樣做違反八項規定精神,於少東還是心懷僥幸大操大辦。
  從心裡打鼓到企圖矇騙過關
  於少東在參加兒子婚禮時採取了掩耳盜鈴的手法。參加婚禮的人說,當天沒見到於少東的身影。原來,於少東中午11點多才趕到舉辦婚禮的酒店,並且直接進入包間陪客人吃飯。婚禮現場也沒有安排新人向雙方父母敬茶、於少東夫婦講話等環節。
  於少東對辦案人員說,他一進酒店,看到那麼多人、那麼多桌,就知道場面整大了,心裡略微有些不安。
  兒子婚禮結束後,於少東夫妻倆在市區家中花了1天時間清點禮金,登記造冊。當看到城口縣多個部門和鄉鎮的黨政領導來送禮,看到企業老闆少則1萬元、多則10萬元的禮金,於少東心裡打鼓了,他也知道這是嚴重違反規定的,心裡也害怕,但還是心存僥幸,想把事情隱瞞下來。
  於少東和妻子李某某清點完禮金後,造了兩份禮簿,一份真實的,總計200多萬元;一份假的,只登記了親戚朋友所送禮金和金額小的禮金,總計47萬餘元。
  當辦案人員問於少東為什麼要做假禮簿,於少東回答:“我們這樣做,主要是為了應付組織上可能的調查。”
  李某某將真實禮簿帶回城口縣,隨後為了逃避調查又將其燒毀,把假禮簿交給兒子保管,並說如果有人來調查,就把假禮簿交出去。
  就在兒子婚禮後第二天,於少東就聽說有人要舉報其大操大辦兒子婚禮藉機斂財的事,他讓兒子於某某找到放言要舉報的人,花3個半小時“做工作”,讓那人答應不舉報。
  於某某婚禮所收禮金除去婚禮開銷和別的支出,還剩下100餘萬元現金。於少東對辦案人員說:“在處理這筆現金上,我們很為難,覺得存入銀行不妥,放家裡也不安全。”妻子李某某建議,放貸給做工程的老闆。
  於某某用朋友的手機打電話問在城口縣做工程的老闆周某某是否差錢,周某某說差錢,於某某說我母親手上正好有100萬元,可以借給你。隨後,於某某從父母處提取100萬元現金存入朋友餘某某的銀行賬戶,再轉賬到周某某的賬戶。
  後來,有知情群眾向市紀委舉報於少東大操大辦兒子婚禮並藉機斂財一事,市紀委辦案人員隨即展開調查,併發現於少東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3年8月下旬,於少東被採取案件檢查措施。
  於少東在《悔過書》中寫道:“在兒子辦婚禮的問題上,儘管最初反對大操大辦,但最後還是經不起誘惑,從默許到親自參與這一違規違紀行為。在聽說有人舉報的情況下,不主動向組織交代說清問題,而是採取弄虛作假的手段製造假禮簿和支持兒子隱藏禮金,企圖矇騙過關。自己在這個過程中顯得是這樣的麻木大膽,甚至在被組織調查之初都還沒有認識到自己問題的嚴重性,現在看來真是可驚可嘆。”
  2013年9月下旬,於少東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於少東大操大辦兒子婚禮並藉機斂財被查處後,城口縣四大領導班子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召開縣委常委會、縣政府黨組會、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會、縣政協黨組會和全縣正科級以上幹部大會,要求各級幹部加強修養、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該縣及時出台《關於規範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城口縣黨員幹部“十條禁令”》等制度,規定除婚禮、葬禮外其他事宜嚴禁以任何方式邀請親戚以外的人員參加,嚴禁收受親戚以外人員所送的禮金或貴重禮品。建立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備案制度,對時間、地點、參與人員、席桌數量等事項進行事前備案。堅持查糾並重,在暢通來信來訪來電舉報渠道基礎上,開通舉報微博、電子郵箱,拓寬群眾舉報渠道,對違反規定的黨員幹部,一律先免職再查處。2013年以來,該縣共查處黨員幹部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2起,及時制止糾正違規行為13起,給予組織處理27人,批評教育黨員幹部35人次,約談黨組織或行政負責人5人次。黨員幹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藉機斂財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原標題:重慶官員借大辦婚禮斂財200多萬 視頻成重要證據)
(編輯: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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